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督〔2020〕4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1日组织专家组对三明市大田县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5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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