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编写质量,确保进校教辅材料适应我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实际需要,今年3月和4月,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教基〔2026〕2号)、《福建省义务教育部分学科进校教辅材料送评有关事项的通告》(闽教基〔2026〕6号),面向全国征集我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并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程序,经资格审查、专家组评议、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将《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以下简称《公告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依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闽新出〔2019〕20号)有关要求,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闽教基〔2023〕25号)规定的教材选用程序,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和教材使用情况,按照“一科一辅”要求,从本《公告目录》中选用,原则上每个版本选用2套及以上、有一定区分度的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每个版本为各县(市、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各设区市可根据所辖县(市、区)或学校的教育实际分类推荐,但不得将推荐权下放到县(市、区)或学校。
二、各设区市要加强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管理,除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外,不得再向县(市、区)和学校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含课外读物)。省属中小学按属地管理采用设区市推荐的教辅材料版本。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三、列入本《公告目录》英语学科的听力音频、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学科毕业班总复习辅导用书的时事政治材料,相关出版单位将通过其单位门户网站提供,供师生免费下载使用。
四、推荐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应于2026年7月22日前将选用工作情况及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所有年级同时使用本《公告目录》中的进校教辅材料。各地、各校在进校教辅材料选用、代购和使用过程中有何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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