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通报2025年度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知
闽教办职成〔2025〕4号
来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时间:2025-06-23 17:48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主管部门,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教法〔2021〕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5〕3号)要求,近期,我厅组织对全省196所职业学校(高职49所、中职147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测。为做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收官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抽查方式: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学校、检查人员,抽查覆盖中高职、兼顾公民办学校。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2024年12月办学条件总体达标率超过90%的设区市(南平、莆田、龙岩)共抽查21所职业学校,抽查率50%以上;其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校共抽查57所职业学校,抽查率30%以上。

  (二)抽查内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职成〔2022〕32号)要求,抽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实地复核有关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数据。

  (三)抽查结果

  1.总体情况。共抽查职业学校78所,其中:高职院校15所、中职学校63所,公办校70所、民办校8所,省属校6所、市属校30所、县(区)属校42所。从抽查情况看,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按要求推动工作,形成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分层分类承担责任的工作格局,推动职业学校达标工程落地落实。

  2.达标情况。(1)高职院校达标率67.35%,低于中职学校达标91.16%。(2)民办学校达标率61.76%,低于公办学校达标率90.12%。(3)市属校达标率77.63%、省属校达标率77.78%,低于县(区)属校达标率93.48%。(4)区域不平衡,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除外)达标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龙岩、南平、莆田,排在后三位的分别为宁德、漳州、厦门。

  3.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职业学校对办学条件指标释义理解不够,填报口径不统一,佐证材料提供不足不准确。(2)办学条件投入不足,部分职业学校近三年办学规模扩大,条件未明显改善。(3)制约因素突出,省属职业学校主要面临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土地等不足问题,市、县(区)属职业学校主要面临师生比、专任教师数、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等问题。(4)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扩张速度超过办学条件补齐进度,严重影响区域和全省达标率。

  二、工作要求

  落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学校举办方主体责任,精准解决短板问题,确保到2025年年底,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强化对区域内职业学校的资源整合,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将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到市县,鼓励达标高职院校托管中职学校。

  对2025年仍不达标的职业学校,采取分类限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能达标的学校列入整合名单,逐步减少招生规模直至停招、整合,专任教师、校舍建筑面积等办学关键指标不达标的院校限制申报省级“双高计划”等重点建设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