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监管〔2025〕1号),经申报推荐、组织评审、会议研究,全省共有30所中小学校入选第二批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打造特色亮点。各地要指导立项建设的特色学校客观分析自身条件,充分挖掘本地资源,紧扣相关申报任务,认真实施建设方案,实现既定特色培育目标。要始终围绕教学质效提升这一核心,系统设计课堂、实践、作业、评价等教学环节,在科学教育教学模式上打造创新亮点、凝练特色经验。
二、规范资源使用。各地要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统筹用好校内校外资源。在利用科学教育校外资源过程中,要指导学校从实际需求出发,谨慎辨别筛选,守好公益红线。引入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要符合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不得假借馆校合作、捐赠等名义变相为相关企业做产品推广,不得推销校外培训课程、设备,不得通过家委会等违规收取费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列入“白名单”的各类竞赛。
三、加强督促指导。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周期为3年,各校每年年底前应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中期评价指导,于2028年5月底前开展建设成效评价,相关结果及时报送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和验收,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学校予以授牌,对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将作撤项处理。
四、积极示范引领。各地要指导有关中小学校带头开展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等工作,积极报送优秀工作案例和相关信息,相关工作情况作为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建设评价、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城区校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做好资源共享和经验推广,要明确具体帮扶的镇区校、乡村校对象(长期帮扶对象1个以上),制定并落实好科学教育专项帮扶计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统筹谋划,牵头开展区域内研讨协作活动,搭建交流互促平台。
五、做好工作衔接。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总体上对接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创建体系,我省入选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的36所学校一并列入省级特色校建设名单,后续批次的全国实验校推荐名单继续从省级特色校名单中产生。各地要坚持“培育在前、申报在后”原则,对照全国实验区、实验校和省级特色校建设标准,提前遴选和储备后续批次培育对象,加强培育指导,形成逐级培育工作体系,推动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附件:第二批福建省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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