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评估及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22〕16号)要求,经有关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考核评估结果和培育建设入选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高校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保障,推动内涵式发展,研究制定重点建设工作方案,加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落实专职教师教学工作补贴,切实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
各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体现高质量,切实发挥排头兵作用。要加大帮扶力度,创新思路方法,辐射带动全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体协调发展,以联合创建研究基地、联合申报科研项目、联合培养专业人才等方式,切实推动学科共同发展、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提升。
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各入选高校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实行过程跟踪、定期开展检查,对培育建设的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达到教育部建设标准的予以正式立项建设,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落实不到位,达不到建设标准要求的单位予以调整。
请各有关高校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重点建设工作方案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报送我委思政处。联系人:陈本煌、兰岚,电话:0591-87800329、87091525。
附件:1.福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评估结果
2.福建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建设入选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福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评估结果
优秀: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合格:
集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阳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2
福建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建设入选名单
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闽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龙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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