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6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6〕57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6-10-12 16:00

  《关于以教育公平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第1856号)由我厅会同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深入剖析了当前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数字化转型、职业教育衔接及特殊群体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我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围绕教育公平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加大投入、补齐短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建设。省级研制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推进我省中小学“总校制”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深化“总校制”等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截至目前,全省建立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752个,基本实现乡村学校全覆盖;全省中小学成立教育集团603个、涵盖2812所学校;乡村温馨校园实现乡村学校100%全覆盖,21所乡村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全省20个县(市、区)被教育部认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二是深化新时代基础教育山海协作。指导福州与南平、厦门与龙岩、泉州与三明开展跨区域基础教育山海协作,348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并签订共建协议,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程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支持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在本市域范围内开展县级教育协作,通过合作、联动、共享,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支持鼓励结对帮扶地区和学校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共同教学教研活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三是强化数智赋能乡村教育振兴。省级印发《福建省智慧校园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遴选80所省级中小学智慧校园试点校,发布“人工智能+教育”十条措施。全省所有学校均已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和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升级“福建智慧教育平台”至2.0版,不断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多地依托数字平台,实现城乡课堂实时互动与名师课程全域推送,有效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二、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城乡融合能力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围绕茶叶、水产、文旅等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与企业合作共建市域产教联合体3个、产业学院17个、虚拟仿真实训基地63个。省人社厅依托技师学院职业训练院,在县域建设了10个分院。二是加强中高职院校专业建设。截至目前,全省46所高职院校、136所中职院校开设现代农业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专业布点600余个,在校生约13万人。三是强化乡村技能人才培养。多年来,我省技工院校一直致力于“强化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畅通城乡人才循环”。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11.7万人,其中农业户口学生8.5万人,占总在校生人数的72.6%。近十年以来,全省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升学就业率均超97%,为乡村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四是畅通技能人才升学成长通道。支持25个高职院校、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等本科院校与中职学校开展乡村技能人才“3+2”中高贯通培养、“3+4”中本贯通培养,专业布点达97个,有效打通了乡村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
  三、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保障机制
  高度重视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保障工作。一是健全机制“便”民。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园入学重点工作,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不断健全其公平接受教育管理服务机制。二是纾困解难“惠”民。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经费保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教育经费保障范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纳入政府资助范围,确保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三是贴心服务“暖”民。坚持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依托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密切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转学、辍学情况,确保义务教育“一个不能少”。加强教育关爱和人文关怀,密切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思想动向,主动回应心理诉求,不断加强师生情感沟通交流。截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共有随迁子女80.98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5.6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持续保持高位。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以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为统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一手抓优质教育资源扩容,一手抓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将教育公平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一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总校制”等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各县(市、区)设立“总校制”改革试点。健全城乡学校帮扶机制,将山区中小学纳入沿海地区教研体系,着力提升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实现全省中小学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推进一批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二是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服务乡村技能人才培养的资源优势,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中高职院校涉农相关专业建设,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进一步打通职教升学就业双通道。三是持续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就学工作,巩固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努力减少适龄儿童因流入地就学问题无法随迁而成为留守儿童。指导各地加强就学信息跟踪管理,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构建关爱保护长效机制,促进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更好融入集体、健康成长。


福建省教育厅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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