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6-03-16 16:41

  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扩大法治影响力和覆盖面。一是深化教育法治经验做法。结合承办教育部2025年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契机,重点梳理我省历年来教育法治工作历程,结合日常调研和成效分析,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在2025年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在法治教育活动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福建赛区总决赛。在第十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中,我省演讲比赛选手延续佳绩,今年再获得1个总冠军、1个亚军,至此我省已连续三年摘得演讲比赛总冠军。此外,我省推荐的参赛作品(选手)获得法治情景剧比赛中小学组季军、法治微课比赛一等奖。三是培育先进典型示范校。以我省推荐的11所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基础,进一步推动示范校创建工作,针对不同院校特点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训引导,积极向教育部和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支持,重点在示范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升学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帮助示范校发挥好全国性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闽执法”平台应用。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通知》,督促教育系统各执法单位把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列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到所有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在线上执法办案全覆盖。二是加强民办高校决策机构备案管理。在《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福建省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成员以及成员中的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和相应人员进入决策机构的程序,着力细化笼统条款,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今年已办理11所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备案工作。

  (三)加强法律素养,妥善管理涉法实务。一是依法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本年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2件,其中省司法厅维持我厅决定1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牵头对我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文件责任处室(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我厅现行的19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有165件,拟废止的有30件。

  (四)提高审批效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提升“五级十五同”设置标准。进一步梳理教育系统“五级十五同”目录事项,主动排查不合理、不科学设置问题,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并充分征求各地教育部门意见,2025年共调整政务服务事项92项。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教育法》《民促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审批规范程序,细致审核把关申请材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服务靠前、时效突出,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工作职责。三是推进“无证明省份”建设。全面推进无证明省份应用模式,完成首批7项高频事项应用配置和调试,推进第二批4项高频事项应用和调试工作,积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可信电子文件确认和治理,并落实好省职转办下发的各项优化提升任务。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我省教育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法治教育。提高法治课程质量,提升法治副校长能力水平,办好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宣传周”以及“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等活动,形成“课程学习、主题教育、竞赛评选”一体融通的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体系,营造良好普法环境。

  (二)做好教育立法工作。在完成《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重点领域立法。

  (三)做好涉法涉诉业务。妥善处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案件。重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落实程序性备案,清理和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党内规范性制定要求,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

  (四)加强教育领域执法。持续加大“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线上执法办案全覆盖。按需开展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补充教育行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涉法涉诉、行政审批等业务培训,强化教育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教育系统“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依法清理和规范办理材料和流程环节,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数据最多采一次”“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项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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