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5〕27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5-07-03 17:09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省特殊教育年度工作重点,现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799其他特殊教育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项资金综合考虑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发展需求和项目申报情况,用于支持福州市星语学校、福州市盲校、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二、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72号)及省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加快支出进度。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地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参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于2026年1月上旬汇总报送绩效自评表至省教育厅基教处。

  附件: 1. 2025年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安排表

      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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