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宣讲会召开
来源:厅安全处 时间:2026-06-26 17:40

  新修订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法治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法治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6月26日,省教育厅举办新修订《条例》宣讲会,邀请《条例》修订研讨参与专家、福州大学法学院华燕副教授作专题宣讲授课。华教授以“学校安全管理的新格局与新要求”为题,从修订情况、核心内容、实践影响三个部分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权威专业的解读。

  据了解,新修订《条例》对旧版条例进行全面优化和重构,从原来的47条调整为59条,适用范围从中小学、幼儿园延伸到高校。《条例》全面优化安全管理职责体系,细化安全防控举措,紧扣学校安全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新增食品安全、校内交通、学生欺凌防控、心理健康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制度保障提档升级。同时《条例》强化了学校主体责任,细化了政府部门权责,明确提出维护学校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宣讲会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本次专题宣讲为契机,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护航安全保障育人的工作理念;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排查、补齐短板;压实各方责任,从严从实,守住安全底线,为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宣讲会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厅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分管领导;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卫健委、消防救援总队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省教育厅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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