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脱贫县补充教师和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3〕74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3-12-27 15:39

脱贫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教师〔2018〕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万元,脱贫县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根据核实实际补助人数后,按多退少补原则调整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请进一步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脱贫县补充教师补助和农村紧缺教师代偿学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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