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预算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根据项目申报审核结果,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此次资金为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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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