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2-11-14 08:1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66

 

附件:

福建省贯彻《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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