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督政制度 推动教育发展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7-18 11:27

近日,莆田市委常委会议决定2019年起每年县区党政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须就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两次。为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专题汇报工作的通知》《2019年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要点及评估细则》,明确将2019年教育主要工作、教育强市实施意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汇报的主要内容,并将组织对各汇报对象工作成绩进行量化考评,通报督导结果,推进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法定职责。

此项督导评估制度的建立,是莆田市教育督导制度的一项创新,在全省应属于首创。主要突破有四个方面:一是首次开展本级督政。以往的教育督导工作中,督政环节主要以督导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主。此项督导评估制度首次将市政府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列为督导评估对象。二是实现对县区督导的全覆盖。以往的两项督导通常每年都是对接受省级督导的两个县区开展市级考核评估,并未做到所有县区全覆盖。此项督导评估制度要求每年度对所有县区履行教育职责开展督导评估,实现县区督导全覆盖。三是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此项制度的建立,将更大程度上有效推进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四是精简评估指标高度。细则仅设置涉及教育发展核心问题的5项A级指标和17项B级指标,且绝大多数是让数据说话,最大限度减少做材料、搞突击、走过场的现象。(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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