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县(市、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5〕47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组织专家组对泉州南安市、南平武夷山市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2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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