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培育教育家型队伍 提升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动能
来源:教育督导处 时间:2025-08-11 15:12

三元区始终秉持“强师优教”工作思路,坚持为教育家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澎湃动能。

一、创新机制,营养教师成长土壤

(一)政策引领,优化教师管理改革。出台《三元区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三元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从制度层面为教师管理革新奠定基础。

(二)动态调控,优化编制岗位格局。在区委编办、人社部门支持下,达成教育系统内各校(园)、事业单位编制数每年一核定,岗位职数统一核定。施行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制度等“六统一”做法,区教育局在编制总额和岗位职数控制总量下,依据各校实际重新核定统筹分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

(三)深度交流,优化城乡师资均衡。2024-2025学年全区中小学交流教师168人,占应交流人数的24.74%,三元区连续多年交流率远超10%的标准,其中骨干教师67人,占交流轮岗教师人数的39.88%,也连续多年高于交流率应达到20%的标准,城乡骨干教师分布均衡已成常态。

二、搭建平台,构造教师发展阶梯

(一)“新苗工程”精准培育新人教师。精心制定《新教师三年培养期工作规划》,从岗前通识培训、岗后师(双导师)徒跟岗研修、岗中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研训这三个关键方面,扎实推进新教师培训工作。同时,建立起汇报展示、跟踪评估、结业考核、“教学新星”评定等一系列举措,全方位促进新教师成长。

(二)“青蓝工程”突出培养骨干教师。全面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以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研修为基石,强化青年教师的专业理论培训以及学科教学技能培养。以两年培养培训为一个周期,让30%以上的青年教师成长为既具备扎实教育教学理论,又拥有较高学科实践技能的区级骨干教师。

(三)“领雁工程”全力培育学带名师。从骨干教师中精心遴选能力出众、潜质优良、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区级骨干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三年的培养培训,40%以上的区级骨干教师成功晋升为区级学科带头人。再从学科带头人中选拔出教育学理论丰富、学科专业突出、研究能力强劲的区级学科带头人作为培养对象,以教学主张、教学特色和精品培训课程建设为核心要点。通过四年周期培养培训,为每个学科精心打造出2-5名理论深厚、专业精湛、引领能力强的学科领军名师。

三、广纳贤才,形成教师成才磁场

(一)完善编制制度,人才磁吸“进元”。完善教师编制“周转空编”制度,积极探索设立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引进“特设岗位”。通过公开招聘、培育公费师范生、“优才回引计划”等多种方式广泛引进人才,同时采用“走高校”“名校行”的形式与优秀人才签约。

(二)统筹事业编制,优才储备“在元”。统筹全区事业编制,优先向教育领域倾斜。2023-2024两年间,奔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成功招聘到硕士研究生9名、优秀师范专业毕业生91名,为三元教育发展储备宝贵的优质人才。

(三)鼓励教师进修,提升学历“助元”。印发《三元区教育局关于鼓励全区教师报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大力支持和鼓励在职教师参加提升学历学习。区教师进修学校积极组织非本学科学历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习,目前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读人数已达70人。

四、登峰行动,锻造教师领军先锋

(一)全面开展“优才”培养实践。通过开展“党建引领下区域创智教育干部人才涌动发展项目”的研究实践,不断强化新时代教育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全力优化名师名校长培养机制,市域内率先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并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工作。2024年开展“三元良师大讲堂”进校园宣讲活动51场。申请设立6所中小学幼儿园为“新教育·新理念”于漪教育思想专著读书活动示范校。

(二)全面提升“优才”待遇保障。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全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并超过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和班主任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及2022年开始实施的基础绩效奖均由区财政按月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补助标准核定发放.

(三)全面强化“优才”激励导向。着重突出“优教优酬、多教多酬”的激励导向,全面落实三元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印发的《中小学校“1+N”正向激励考评办法》正向激励政策,仅2024年,“1+N”正向激励金额发放近1000万元。深入“元师匠心”“元雁新航”等活动,大力推进京元、沪元教育合作,全力培养“于漪式好老师”。累计派出学校业务骨干赴京沪培训考察173人次,线上交流达2200人次。

 

文章来源: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典型经验案例集》(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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