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厅教育督导处 时间:2024-11-18 09:5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福州市仓山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47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4年1118日至11月22日组织专家组对泉州丰泽区石狮市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18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2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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