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州市鼓楼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厅督导处 时间:2024-03-14 08:5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对福州市鼓楼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4〕10号)的要求,在县级自评、市复核、省级督导调研和督前项目初审的基础上,我办拟于2024311日至22日组织专家组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连江县,厦门市思明区、集美区,泉州市永春县,三明市三元区,龙岩漳平市等8个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地督导评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38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

  监督电话:福建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处     0591-87091511

  电子邮箱:jytddc@fjsjyt.cn。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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