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校、单位:
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办有组织地开展了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相关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的通知》(闽教科规〔2023〕39号)要求,在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立项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A类课题15个、B类课题55个(名单见附件)。
课题研究周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资助经费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课题研究成果应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中的一种,基金项目应标注“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项目编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资助”。
附件: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教育考试招生重点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