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的通知
闽教科〔2025〕12号
来源: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时间:2025-07-30 16:46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批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2号),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确定2025年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5个、“智慧校园试点校”40所,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教育数字化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试点区、试点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打造全链条智慧教育场景,探索我省智慧教育新途径和新模式。

  附件:2025年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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