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职、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教育强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做好《中国教育报》《福建教育》等教育系统主流报刊的学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由教育部主管、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的《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以及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福建教育杂志社主办的《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教育报刊,是教育新闻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各地各校要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运用主流教育报刊推介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传播先进教育理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教育报刊的综合使用。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优质平台作用,将《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报刊的学习使用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通过报刊及时准确地传递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新进展和育人方式改革新成果,讲好福建教育故事、传播福建教育好声音;鼓励教育管理者、教研员、一线教师积极结合自身实践并形成教育理论或教学实践文章,通过报刊平台分享传播先进经验,将学习使用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有效服务教育教学实际,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健全常态化的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教育报刊社福建记者站和福建教育杂志社等的深度沟通联系,健全完善教育宣传工作网络,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本着自愿和不搞摊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订阅工作,严把报刊进校园关。组织引导广大师生开展重点内容学习研讨、先进案例学习交流、前沿理论集中研修等主流教育刊报学与用活动,不断提升主流教育报刊的使用率,充分发挥主流教育报刊宣传育人的效用。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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