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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_ 重要文件_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闽教科〔2025〕1号
来源: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时间:2025-03-21 10:32 浏览量:735

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高校2024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4年度省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通过我厅提名省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通知》的提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且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省高校。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均不属于提名范围。

  三、学校提名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填报。请有关高校组织项目完成人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kjt.fujian.gov.cn),按《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要求认真填写。

  (二)学校审核。学校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项目(人选)的真实情况,认真履行学校提名职责,注重科研诚信管理,做好提名项目的遴选、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常见不合格内容》和提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实有关内容,对项目(人选)质量进行评议排序。学校应于4月17日前将《学校提名项目(人选)排序表》(附件2,EXCEL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我厅邮箱,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无提名项目(人选)。

  (三)项目公示。学校负责组织在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种、提名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目录。请各有关高校将项目公示内容(附件3,WORD版和盖章PDF版)于4月24日前发送至我厅邮箱,所报送的公示内容必须与系统填报及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学校所提名项目(人选)如发生异议,学校应承担异议处理的责任。

  (四)提交公函。学校应于4月24日前将学校提名函(纸质版和盖章扫描版)送达我厅,公函内容须包括提名项目数、审核情况(形式审查、内容核实等)、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人选)排序表(含逐项审核情况)等。凡存在异议的项目,在异议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提交我厅。各提名项目最迟于4月24日18:00前完成网络提交至我厅,之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确有特殊情况需退回修改的,应不涉及公示内容,并正式来函申请。

  (五)提交纸质提名书。我厅网上提名通过后,学校应按《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生成、打印和装订《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于5月13日前送达我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黄莉莉、林希彦,电话:0591-87091501、87091523,邮箱:jytkjc@fjsjyt.cn。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学校提名项目(人选)排序表

      3.项目(人选)公示内容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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