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国教育报》《福建教育》等主流教育报刊宣传运用工作的通知
闽教直〔2024〕2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4-07-03 15:54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作用为深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教育强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福建教育》等主流教育报刊宣传运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育新闻舆论工作。教育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部主管的《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和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是教育新闻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各地各校要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教育新闻舆论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策划能力,不断提升教育新闻舆论工作水平。要充分运用主流教育报刊推介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提高教师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传播先进教育理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舆论环境,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宣传合力。各地各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宣传工作网络,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中国教育报刊社福建记者站和福建教育杂志社等的沟通联系,加大力度推广本地本校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影响力和美誉度。要将教育宣传、舆论引导与教学科研、课程建设、书香校园建设、五育并举等结合起来,本着自愿和不搞摊派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订阅工作,严把教育报刊进校园关。

  三、加强学用结合,服务教育教学。各地各校要加强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主流教育报刊的宣传运用,将学习使用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引导教师认真学习报刊中的教学理论精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有效服务教育教学实际,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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