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闽教办法〔2023〕1号)要求,经研究,我厅会同省司法厅将于9月下旬举行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2—24日。
2.地点:泉州市惠安县(具体地点届时微信群里另行通知)。
二、参加人员
1.以设区市为单位推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各组2名学生选手,分别参加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演讲比赛选手直接参加现场决赛。素养竞赛选手先进行机考初选后,每组分别遴选出成绩前6名的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2.各高校推选2名学生选手分别参加演讲和素养竞赛。素养竞赛参加者先进行机考初选后,遴选出成绩前6名的选手参加现场决赛。鉴于高校参加演讲赛人数众多,采取先报送视频初选方式,经专家择优评选10名参加现场决赛。
3.全省决赛参赛学生应当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所在学段以2023年9月以后为准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学生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演讲比赛与素养竞赛。为推动活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学段的省级遴选赛和全国总决赛。
三、赛程安排
1.选手报到、抽签、领取资料:9月22日(周五)15:00—18:00。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聚龙人文酒店(广场店)。
2.开幕式:9月23日(周六)8:30—9:00。
3.演讲比赛:9月23日9:00—12:00(小学组、初中组),14:00—16:30(高中组、高校组)。
4.素养竞赛初赛(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9月23日16:50—17:50。赛后公布素养竞赛决赛名单及抽签。
5.素养竞赛决赛:9月24日(周日)8:30—11:30(小学组、初中组),14:00—16:00(高中组、高校组)。
6.颁奖仪式:9月24日16:30—17:20。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各高校于9月8日前,将参加代表队成员信息汇总表、参加选手信息表(附件1、2、3)分别发送到邮箱zcg87376432@163.com(泉州市惠安县教育局安全股)和jytfgc@fjsjyt.cn(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2.各高校所推荐的演讲选手须于9月11日前,在网上提交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演讲视频(网址为:http://nas.fzgledu.cn/sharing/evASLS2uu)。经专家网上盲评后,将择优评选10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演讲视频不得出现含有个人信息的地名、校名、人名等,作品格式为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视频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视频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4。
3.各参赛选手的演讲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复制他人作品,若一经发现为抄袭作品,将取消个人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4.各参加队伍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泉州市惠安县教育局:陈志锋,联系电话:189****7128,传真:0595-87368118,邮箱:zcg87376432@163.com。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叶潇彬、柳燕妮,联系电话:0591-87091421、87091227,传真:0591-87846982,邮箱:jytfgc@fjsjyt.cn。
附件:1.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汇总表
2.参加人员领队名单回执
3.省级遴选活动参加人员信息表
4.视频提交操作步骤
5.省级遴选赛联络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8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