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观摩2019年第十五至十六场省级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基〔2019〕35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9-11 17:54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近日厦门市、漳州市教育局相继申请组织当地省级示范建设高中、高中课改建设基地、义务教育教改示范建设学校联合承办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根据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8〕96号)精神,经审核,决定委托厦门市、漳州市教育局于2019年9月中下旬分别组织开展2019年第十五、十六场省级教学开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1.厦门场次(第十五场,中学):2019年9月16日至17日,安排在厦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高中部)和厦门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活动方案见附件1。
  2.漳州场次(第十六场,中学):2019年9月24日至26日,安排在龙海一中(高中部)、龙海二中、龙海市实验中学,活动方案见附件2。
  二、活动安排
  教育教学改革研讨、课堂教学观摩、学科讲座等。
  三、邀请对象
  1.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业务科(处)室负责人;
  2.省市教研部门负责人、教研员;
  3.省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学科教师;
  4.有关地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分管校领导、学科代表;
  5.其他有意参加观摩的学校代表。
  四、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各学校教学安排、统筹各学科教科研需要,合理安排观摩人数,并汇总观摩人员名单(见附件5),于各场次活动开始前3天左右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传真。省属中学观摩人员名单由福州市教育局汇总发送。
  2.根据闽教基〔2018〕96号文件精神,除标注“市级”以外,列入此次教学开放活动的79节公开课(第十五场·厦门场次44节,第十六场·漳州场次35节)和20场讲座(第十五场·厦门场次13节,第十六场·漳州场次7节),分别确定为省级教学公开课和省级学科讲座。省级不另行出具证明。
  3.各场次教学开放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观摩人员城际交通、住宿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4.活动结束后,请厦门市、漳州市教育局按照闽教基〔2018〕96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学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2019年第十五场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厦门)
  2.2019年第十六场省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漳州)
  3.2019年省级教学开放活动观摩人员汇总表(场次)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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