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委教综〔2019〕6 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6-06 09:47

委厅各处室(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精减文件简报
  1.精减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委厅年度发文计划,确保2019年以委厅及委厅办公室名义发给市、县(区)教育部门和省(部)属高校的文件减少30%以上。未经批准,委厅各处室(单位)不得擅自向各地各校发布指令性要求。对能用电话、传真、邮件等简捷形式、渠道解决的简单事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事项,不再发文。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委厅及委厅办公室名义向地方党委、政府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2.减少层层发文。严控发文范围,不得擅自扩大文件落实主体,不搞无意义的全覆盖。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各地各校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细则。制定委厅文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文件中明确不再层层配套发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3.压缩文件篇幅。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呈报上级的综合报告、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呈报上级的专项报告、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除有明确要求向上级报告工作外,未经法定授权或委厅领导批准,任何处室(单位)不得要求各地各校上报相关材料和报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4.规范简报编发。委厅只保留《教育工作简报》,一般一个月不超过2期,一年总计不得超过24期;每期控制在2000字以内。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不超过5000字。(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大幅压缩会议数量规模
  5.精减会议数量。严格执行委厅年度会议计划,尽可能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开视频会,已发文布置的工作不再开会,确保2019年召开的会议减少30%以上。除年度工作例会、直接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或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以及因应急任务确需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再召开其他50人以上的全省性会议。召开50人以上全省性会议,委厅各处室(单位)应提前15日按隶属关系先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把关后,再按程序分别报省委、省政府审批。(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6.提高会议质效。会议原则上只下开一级,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单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时间一般不超过90分钟。不得随意要求师生陪会。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7.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制定公布“正面清单”,确保对县乡村和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格实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计划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提前明确具体实施方案,省、市、县三级同类事项尽量结合一起进行,防止重复、层层加码。未经授权,委厅各处室(单位)日常调研等不得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进行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8.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瘦身”“健体”。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师生群众口碑和社会评价,纠正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评价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QQ群、政务APP、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得对资料编制和装帧提出繁琐要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四、从严控制“进校园”活动
  9.坚持“凡进必审”。以公益性为原则,通过实行计划管理、公示征求意见等方法,对“进校园”活动的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宣传物品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落实好全程监管责任,根据参与活动对象的生理心理、年龄特征,结合学校课程教学计划统筹安排,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责任单位:思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体卫艺语处等)
  五、着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
  10.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干部事业为上、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完善干部职工生活关怀慰问机制,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政策规定。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各地各校推卸责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纳入委厅督查督办系统的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如因主观不为、恶意乱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以及在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中敷衍塞责、效能低下,影响委厅形象和教育生态的,将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
  委厅各处室(单位)要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把好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等的数量关、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确保“基层减负年”的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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