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6:41 |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http://jyt.fuji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091287;0591-87870590(传真); 

  电子邮箱:jytbgs@fjsjyt.cn;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着力拓宽公开广度、延展公开深度、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为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及立改废。设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确保页面展示格式规范、要素完整。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3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件。二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政策制定前充分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围绕《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重大决策事项,《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等重要文件通过网上意见征集或网上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2023年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并反馈结果12次,发起网上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13次。三是规范权利运行情况公开。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下增设“权利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专栏,公民可通过专栏链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我厅权责清单及更新调整情况。2023年我厅作出行政许可38件,行政处罚1件,权责清单无调整。公开2023年度“福建教育装备产品抽查情况”“全省校车交通安全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随机抽查情况”等7项双随机抽查结果。四是做好财政收费信息公开。按时公开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及下属单位预算公开汇总、2022年度福建省教育厅部门决算及下属单位决算公开汇总、2022年全省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等,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五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厅属单位(学校)实现门户网站IPv6解析访问。加强厅属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及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指导高校按照《高校信息公开办法》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在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展示福建省高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多渠道接收信息公开申请,并通过信息公开指南详细说明各申请渠道使用方法,保证申请渠道畅通和答复文书规范。2023年共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48件,收到信息公开举报1件,涉及教育数据、行政批复、为民办实事项目、毕业生就业、教师职称、教育督导、教育改革等方面,均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2次、被行政诉讼3次,均维持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多样性开展政策解读。围绕公众关注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普通高中达标评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教育数字化战略等重大政策,通过厅官网、《福建日报》等报刊和福建教育微言等多种渠道,通过领导撰稿、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运用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表现加以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12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在线访谈13次,“福建教育微言”每日更新,全年推送文章1140篇,阅读数500万余次,订阅量917340人。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发布各类统计数据10条,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普遍开放数据25项,推送开放数据共计4万余条。增强政民互动,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46次,网上回应常见问题96次,答复在线咨询问题1996条,答复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4682件,接听咨询电话超8000余次。开展线下“教育政策咨询”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加强政策二次传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指导监督。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厅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将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政务公开纳入机关作风建设与绩效管理,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强化绩效考核运用。二是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完成IPv6改造,完成无障碍浏览改造,开设政策问答库,实现检索结果分类展示等功能。完成厅门户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改造,归集整理历史规划信息,在规划计划专栏按时间分类展示。三是推进网站问题整改。推进网站内容更新检查和通报机制运行。每月双监测双通报厅网站更新情况,常态化开展读网,消除网站栏目“僵尸”“睡眠”等现象,删除文章内容链接错误、文字错误等12处。开展保密安全专项检查和网络安全隐患“扫雷”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2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8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情况,我厅查找分析薄弱环节,针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报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改进优化。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的主要不足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重大决策草案公开力度不够,对基层政务公开培训指导不够。2024年,我厅将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推动重大决策事项草案公开,提升网站便民化功能,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继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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