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4-0202-2016-00399 文号 闽教基〔2016〕5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09-03
标题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FJ00104-0202-2016-00399
文号 闽教基〔2016〕53号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生成日期 2016-09-03
标题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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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署,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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