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19-07-19 17:14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意见》(闽教高〔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全国重要教育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会议要求及中央和省里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准确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全力推进一流本科建设的具体措施。着力调整优化高校学科结构、专业设置,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是落实高质量赶超的新需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进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结合我省落实高质量赶超的要求,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发展实际,主动融入区域发展,聚焦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大方向,科学谋划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的发展路径,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振兴福建本科教育,提高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供给能力,服务和引领新福建建设。

  三是振兴本科教育面临新挑战。高等教育从粗放式、规模式发展转入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我省高等教育也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如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不强、高校优势学科不足、专业趋同、高端人才缺乏、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形成、部分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能力不足,导致了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不足。我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已经进入深水区,兄弟省市都在奋力奔跑、极速前进,我们必须有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统一认识,凝聚合力,制定得力措施,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改革行动,加快建成福建特色、一流水平的本科教育。

  二、《实施意见》四个导向

  《实施意见》坚持“四个导向”,旨在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营造更为宽松的办学育人环境,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落实“两个根本”。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高校办学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办学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和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到一流本科教育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障碍。立足本科教育发展全局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让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让学生刻苦学习。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对接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坚持成效导向,系统推进建设。把“双一流”建设、一流本科建设作为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总目标,以先进的办学理念统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课堂、一流师资、一流质量文化建设,把一流本科建设落到实处。

  四是坚持分类导向,特色成就一流。坚持多维度对标,遵循办学规律、学科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努力突破短板、培育特色,以特色集聚优势,以特色成就一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八个方面26条具体实施意见。在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方面,提出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3条措施。在推进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提出强化学科引领、优化专业布局、建设一流专业3条措施。在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方面,提出建设一流课程、推动“课堂革命”、发挥教材育人功能3条措施。在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方面,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高校人才引育机制改革、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4条措施。在培养一流人才方面,提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协同育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4条措施。在深化共建共享方面,提出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建立高校教师互聘机制3条措施。在扩大合作交流方面,提出加强部省、省内外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水平、深化闽台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3条措施。在加强质量保障方面,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意识、强化支持保障3条措施。

  四、主要创新点

  《实施意见》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我省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主要有以下创新点。

  一是突出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引领一流专业发展。围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主动布局一批交叉学科支撑的新兴专业。从2019年起,分三年建设600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学科专业建设试点,鼓励高校合建智能医学工程等复合型本科专业,实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授学位试点。

  二是打造闽版一流课程。紧抓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发挥我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产业学院等方面的特色优势,继续加强课程建设,提出到2021年建成线下、线上、混合式、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五大“金课”1200门。组织中青年教师开展“万师万课”教学创新活动,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遴选一批高质量、有特色、针对性强的省级本科优秀特色教材。

  三是推进教学团队建设。着力提升教学队伍整体水平,分年度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团队、本科教学团队、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高校人才引育机制。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克服“五唯”,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

  四是突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探索产教融合新突破点,加强科教融合、军民融合、产学研深度融合。组建若干个教学联盟,共建共享实验教学平台和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出台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指导意见。建立教师资源共享平台,鼓励高校探索教师互聘联聘机制。深化闽宁合作,推动两地高校共建共享在线开放课程、数字图书馆等方面开展对口合作,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积极回应习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强化“三创”教育与专业教育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的有机结合,打造“三创”福建教育特色。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