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1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教办案函〔2025〕3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5-04-11 08:42
  《关于持续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提案》(20252198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学校教育教学,鼓励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兼任学校美育教师,建设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12所,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载体建设。下一步,我厅将充分研究吸纳委员的相关建议,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课程建设。指导各地各校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语文、历史、艺术等课程。指导各地各校在吸纳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兼任学校美育教师或外聘教师时强化审核,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福建地方戏曲、民间美术和闽派文化艺术等地方课程资源,引导学生增强文化自信,培养爱国情操。
  二是强化实践展示。指导112所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发挥学校特色,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传承项目建设,打造美育品牌。联合文旅部门部署开展“戏剧进校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联合文联等部门举办大学生戏剧节、中小学生戏剧展演、曲艺丹桂奖少儿大赛等活动,持续推广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引导师生体悟非遗魅力、学习非遗技能、传承非遗文化。
  三是强化主题宣传。坚持不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持续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充分挖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俗、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强校园文化活力。发挥福建教育微言等新媒体矩阵作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营造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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