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方优质高职院校投入的建议》(第1765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通过完善财政生均拨款制度,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深入推进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十四五”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全省职业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20年的124.94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161.79亿元,年均增长6.67%,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二是完善生均拨款制度。2019年,我省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拨款结构,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其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由5500元提高至12000元。同时,根据学科专业办学差异和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特点,对学科专业进行重新分类确定拨款系数,重点支持工科、农林水牧渔及装备制造等专业,进一步促进高职学校内涵发展。
三是加大专项资金补助。我省重点支持实施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对入选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予以奖补,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能力。据统计,2019—2024年,我厅统筹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2.55亿元,对入选第一期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的21所高职院校予以奖补支持,其中,安排黎明职业大学奖补资金548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研究吸纳您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我省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工作部署,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在充分考虑专业大类培养成本、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上,坚持差异支持、突出重点,提高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将覆盖全省职业院校,在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的同时,更加精准反映职业院校专业大类办学成本,进一步增强职业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是实施第二期“双高计划”。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向教育部、财政部推荐黎明职业大学等高校作为第二期“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待国家公布入选结果后,我省将对入选学校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时,指导入选学校集中力量建设第二期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系统推进学校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基地等教学关键要素改革,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模式。
三是多渠道加大经费支持。我厅将继续指导市属高职学校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做好与所在地市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省级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增加办学和建设经费,全力支持地方优质高职院校升本创建,进一步推动地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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