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第1226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长期关心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省内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现状,就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四个方面建议,很有现实意义。我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进行认真研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加强省级统筹,改善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调整优化城乡教师配置,推进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一是持续完善政策制度。2016年,我省顺利通过国家实地督导评估,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成为全国第七个全面实现目标的省份。2017年,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新目标新任务,截至2019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体系逐步健全。202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二是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革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大力实施“全面改薄”及“薄改提升”工程,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能力。2020-2021年,累计投入各级资金34.13亿元,用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2019-2021年,全省累计投入各级资金20.01亿元,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021年,省财政安排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县教育扶贫资金400万元,共计安排资金9200万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三是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注重乡村学校信息化设备建设和优质数字资源共享,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推动各地重点保障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网络设备和学生用计算机的配置和维护更新,持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学校的信息化硬件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截至2021年底,全省中小学(含教学点)已全部接入宽带并实现带宽100M以上;有134848个班级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占班级总数的96.42%。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并实现了和国家平台的对接,汇聚整合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应用,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辐射到乡村地区,为所有中小学专任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全面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四是开展信息化远程帮扶。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等管理改革,打破区域壁垒,利用互联网技术,依托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建立远程在线帮扶互动关系,开设在线“同步课堂”,推进远程在线教学试点,为薄弱学校提供了专业支持。同时,指导鼓励示范性建设高中将“空中课堂”延伸到帮扶学校中,尤其在新冠疫情“停课不停学”期间为乡村偏远学校和薄弱校提供了大量优质教育资源,有力促进远程信息化帮扶工作。五是加强农村师资建设。认真贯彻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县域交流轮岗机制,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管理团队+骨干教师”组团输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每2-3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9年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已提高到500元。2021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差异持续缩小,城乡一体化取得重要进展。但整体而言,我省义务教育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任务,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一是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公益原则,实施城镇扩容工程,加大城区学位供给,持续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一体化办学。对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县(市 、区)创建工作,强化典型引领。
三是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市县政府应承担的教育投入责任,完善省对经济欠发达市县教育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义务教育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加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投入,补齐教育民生短板,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完善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教育的财政税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义务教育,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四是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原则,规划建设省级教育专网,推进全省县(市、区)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省级教育主干网,推动实现包括乡村地区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绿色的互联网。遴选创建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校”,支持鼓励各县(市、区)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探索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在条件具备的农村学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把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平台资源与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广“中心校带教学点”“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实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在中小学校常态化按需应用,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
五是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推动各地按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补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县域内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内走教制度。根据乡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乡村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每2-3年调整一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教师培养与培训体系,深化教师编制、职称等改革,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乡村教师建设或租赁必要的周转宿舍,让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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