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6号建议的答复
闽教办议函〔2021〕66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9-26 16:46

  《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建议》(第1146号)由我厅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工信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校企融合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以校企融合项目建设为抓手,促进产教融合高水平、上台阶。一是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内涵。2015-2019年,我省统筹安排职业教育专项15.49亿元,实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撬动“政校行企”支持资金13.64亿元,有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工程实施以来,与项目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增加2955家;2019年,项目院校承担企业职工培训158.22万人次,比2016年增加84%。二是以产教融合项目为契机,促使校企合作有力推进。截至2020年,我厅立项2批38个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遴选28个省级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1个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遴选培育2批41家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等。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对校企融合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和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队伍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建立健全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育人、技术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企业需求更好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校企融合发展格局。二是多渠道筹措产教融合发展资金。鼓励各地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保障校企深度合作。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是对于经认定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进一步将激励政策落实落细,助推校企深度合作的良性运行。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关于鼓励校企合作共建教学资源库问题

  近年来,我厅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教学资源库,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支撑。截至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46个(其中国家级9个),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材1387种,共同开发课程2484门。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支持校企共建教学资源库。一是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二是加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专业教学资源库,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人才培养、企业培训服务。

  三、关于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实用性的教师队伍问题

  近年来,我厅出台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兼职教师、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会同省财政厅出台《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每年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央专项中安排1000多万元,用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省人社厅以实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为抓手,引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任教。目前,全省高职、中职“双师型”教师分别为69.35%、59.88%。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积极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实用性的教师队伍,促进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招聘办法,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职业院校、高等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教师与企业人员相互交流、互派互聘。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兼职任教。建立健全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应当接纳教师实践,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在接收教师企业实践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经所在单位同意,职业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院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

  四、关于加大对“订单式培养”的扶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我厅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订单培养人数3.02万人,比2016年增加1.61万人。省人社厅在技工院校和企业中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20年,共有11所技工院校和15家龙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招收新型学徒9500多人。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加大对“订单式培养”的扶持力度。一是持续开展“二元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以校企协同育人为核心,为企业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是深化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等多种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缩短职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与企业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三是继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和技工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训中心、办学质量评价、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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