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产业工人问题的建议》(第10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针对我省职业院校在开展校企联合办学、强化实习实训、完善“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中存在的产业工人紧缺、培养过程中理论多实践少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五个方面很有见地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我厅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议,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一、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围绕推进新时代福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共建了一批示范性产业学院、职教集团、公共实训基地,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培养了大批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产业工人。下一步,我厅将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新机制。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企业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队伍建设、职业培训、技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
二、关于强化毕业生实训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不断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实训条件,新建了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96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14个、VR/AR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9个、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8个、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11个,有效提升了学生实践能力。下一阶段,我厅将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进一步强化毕业生实训工作。一是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大中型骨干企业合作,校企联合开展毕业生实习实训工作。二是加快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学生实习校企双导师制、双考核制,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三是规范和促进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对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是支持校企共建兼具教学、生产和研发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三、关于“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建议
2016年,我厅在全国率先开展高职“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让企业员工能够有机会接受高职教育,截止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共招收企业员工2.82万人,为我省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人社、财政、审计、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研究出台我省《进一步完善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拓宽高职扩招生源渠道。一是在降低入学门槛方面,对“二元制”招生报名条件作出新的规定,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扩大面向企业在职员工的招生规模。二是在延长实施周期方面,对“二元制”试点项目遴选条件和实施周期作出调整;三是在落实经费保障措施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高职“二元制”改革试点院校经费支持力度。同时,推广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全面推行“校企联合招生、共同育人”的现代学徒制、“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企业“订单式”培养规模,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完善就业和学历提升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多渠道扩大产业工人培养规模,将2019年高职扩招作为扩大职业教育供给、提升产业工人培养质量的重要契机,全省高职院校共录取新生16.84万人,顺利完成教育部下达的5.31万高职扩招任务,其中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招生3.93万人,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教、因材施教,对接我省产业转型发展需要多渠道扩充和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下一步,我厅将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就业和学历提升服务。围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指导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打通学历提升通道。促进“书证融通”,开展“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二是推动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做大做强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针对不同生源的特点,灵活学制、分类管理、分类教学、因材施教,保证培养质量。三是广泛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紧贴我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采取送教进企、引训入校、校企合作等形式,为行业企业提供多类型、多层次、立足岗位的技术技能培训服务。积极承接农民工、复转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的专项培训。推动职业院校主动为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有创业、择业、转岗需求的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助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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