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
闽教办基〔2021〕4号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1-03-24 12:22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21〕5号),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经省普教室组织评审,共遴选出2021年度省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计划安排项目16个,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活动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活动方案

  各承办单位应围绕主题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经设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提前一个月报送省普教室审核,方案含观摩课、专题讲座的具体内容,任课者简介,食宿安排,联系人以及组织保障措施等。活动方案不具体、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取消活动安排计划。

  二、组织调研观摩

  各项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省普教室另行通知,并在省普教室网站公布。各地及承办单位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活动安排信息,诚邀兄弟学校参加,积极接收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及相关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到校调研观摩。各地应结合教学安排和教科研需要,统筹安排参加调研观摩开放活动人数,并按各项目所要求的时间及时将观摩人数发送至承办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三、报送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电子稿汇总后报送省普教室,作为活动评估、开具相关证明的凭证。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7091908,相关材料报送邮箱:pjskczx@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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