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时间:2023-12-07 10:38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鼓屏路162号410室),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591-87091399。

  一、询价人: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平台等保测评服务

  2.项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

  3.采购内容:协助撰写信息系统定级报告,协助准备备案材料,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对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安全等级测评,并为被测系统提供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4.技术指标

  (1)安全物理环境:包括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方面。

  (2)安全通信网络:包括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方面。

  (3)安全区域边界:包括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方面。

  (4)安全计算环境: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5)安全管理中心:包括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方面。

  (6)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方面。

  (7)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方面。

  (8)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方面。

  (9)安全建设管理: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方面。

  (10)安全运维管理: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和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方面。

  5.服务要求

  (1)测评期间要求具有及时响应和应急技术处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http://www.djbh.net)中“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查询”可查阅,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查阅网页的截图。

  (2)为了提供合规的测评服务保证测评服务质量,投标方拟投入此次项目中的测评人员中至少配备一名高级测评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三名中级及以上测评师(分别承担测评技术骨干、渗透测试、质量监督的工作),两名初级及以上测评师(分别承担技术类测评工作和管理类测评工作)。提供团队清单与人员资质并说明。

  6.完工期及服务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定级备案递交和入场测评工作,整改复核后15个日历日内出具测评报告。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报价单位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报价过程及实施过程中均应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四、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时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函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独密封的唯一报价(格式见下表)。

  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平台等保测评服务项目报价表  

总报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大写:

总报价为年度等保测评服务费用,本项目执行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中,采购人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小写: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

  五、其他

  1.此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此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情况下,选择注册时间早的单位;若再相同,选择注册资金多的单位,若均相同,将通过随机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注:在规定的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活动结束,我单位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3.验收方式。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网络安全保护等级测试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即视作完成验收。

  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当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支付。

  5.参加报价的单位均视为承诺提供满足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资料,若因资料不全或失误,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6.此次询价相关事宜统一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告栏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23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