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各地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5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提前下达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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