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教指〔2023〕64号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3-12-27 15:33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23年省财政承担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关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4年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提前下达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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