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科〔2019〕32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6〕3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万元(详见附件1、2、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一)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按照生均拨款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进行测算分配,同时支持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原革命苏区4所公办高职院校建设。生均拨款奖补按照在校生数以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专业拨款系数进行测算。改革绩效奖补分配因素包括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教学成果、技能大赛、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学生发展、服务及示范、国际化和学校安全等。
(二)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按照生均拨款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进行测算分配,同时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中职学校建设。生均拨款奖补按照在校生数以及《关于建立完善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的专业拨款系数进行测算。改革绩效奖补分配因素包括事业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教学成果、技能大赛、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科技创新、技能大赛、学生发展、国际化和各地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根据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养任务安排。
二、专项资金用途
(一)高职院校可按不超过年度奖补资金70%的比例用于生均拨款的补充,由学校按规定自主使用;其余资金用于专业(群)、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础教学条件等4类项目建设。
(二)中职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奖补资金用于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
(三)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用于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养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设区市和学校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设区市和学校应根据年度预算下达情况和全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附件4),编制本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各设区市请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区二次分配下达情况、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和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附件6)报送至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陈建华,联系电话:0591-87097611)、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陈晋淞,联系电话:0591-87091515)。
附件:1.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表(市、县汇总)
2.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表(高职)
3.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表(中职)
4.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6.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