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省高校两位法学教授分别荣获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及提名奖
来源:省教育厅(教育工委)新闻中心 江菊香 部分文稿来源:福建法治报 时间:2019-12-07 13:16

他们是一颗颗璀璨夺目的星星,
闪耀在法治福建建设的天空中。
他们的当选,实至名归,
他们的故事,感人肺腑,
他们是法治福建前行的记录者,
也是法治力量的最好的传播者。

  今天下午,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在福州举行,共评出“十大法治人物”、10名提名奖获得者。他们是福建政法人中的普通一员,他们来自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消防、教育、妇联等多个领域。在教育领域,首次以省教育厅名义推荐参选的我省高校两位法学教授榜上有名,其中,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林旭霞获评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辉荣获“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据了解,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主办,经过一个多月的初评、媒体宣传、公众投票及专业评审等环节,产生20名入围者。他们都是对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特别是在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或集体。今天我们一起听听两位法学教授的故事。

林旭霞:林业碳汇交易创想纳入法规

  林旭霞,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她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她还长期从事民商法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福建省人大专家咨询委员。她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百千万人才省级人选,并入选福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传道授业
为法学界输送中坚力量

  林旭霞是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领头雁”。从培养法学研究生到培养法学教师,从担任学院院长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都深深地留下了她的足迹。福建政法界当下的中坚力量,许多出自她门下。

  她培养的博士施志源也已成长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
  “林老师很喜欢与我们讨论疑难案例,我们也觉得和她在一起愉快而又充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优秀的员额法官魏昀毕业后,也常与林老师探讨学术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
  温婉典雅谱春秋,春风化雨育英华。在她带领下,福建师大法学学科跻身福建省重点学科、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为福建省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学人才。

思想前瞻
迎接未来挑战加深法律研究

  2003年全国首例“虚拟网财”失窃案宣判后,林旭霞开始了对“虚拟财产权”的前瞻性研究。

  自此以后,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新生的虚拟财产不断呈现。“我的丈夫去世了,他的邮箱我能不能继承?”“我是个淘宝店主,我要是有个万一,网店可咋办呢?”……林旭霞的研究,正是对上述法律问题作出回应。
  她始终关注和研究最新的法律案例,通过接地气的研究,让学术保持生命力。她关于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网络虚拟财产权研究”,课题最终成果《虚拟财产权研究》,作为国内第一部以“虚拟财产权”为研究对象的专著,为虚拟财产写进民法典做出了学术贡献。该专著获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服务社会
为科学立法提出建设性设想

  教学之余,林旭霞还不遗余力地将自身科研成果与服务社会联系在一起,积极为推动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依法依规从严治党、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贡献智慧。
  为守护我省绿水青山,林旭霞致力于立法保护森林资源,提出了“林业碳汇交易”在福建实施的设想。“林业碳汇交易”与普通林农有什么关系?林旭霞解释:“林农们通过森林经营管理,可以增加二氧化碳的吸收量,从而增加森林的‘碳汇’。这些‘碳汇’的增量,可以卖给需要碳排放量的企业,这样守护绿水青山的林农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个对策建议得到了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的肯定批示,并被《福建省碳排放管理办法》所采纳。
  林旭霞始终认为:福建法律事业只靠一个人是做不成的,需要一支队伍。为此,她带领学院科研骨干完成了全国首例地方性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了123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评估清理工作,为我省地方立法与地方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黄辉:知识报效国家法律服务社会

  黄辉,在担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的同时,积极担任中共福建省委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高院生态庭审判咨询专家、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教30年,他向社会输送大量优秀法律人才,扎根法学研究,笔耕不辍,科研成果丰硕。工作之余,他身兼多职,以高水平专业造诣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发光发热,不遗余力。他就是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

院长是一阵子
老师是一辈子

  “刚开始和导师接触时还有些拘谨,毕竟他是院长,后来发现他很平易近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谈起自己的导师黄辉,就读于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二年级的林仲政这样说。本以为科研、行政事务繁忙的导师难免会疏于指导学生写论文这样“小儿科”的事,但黄辉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林仲政心里充满暖意。
  “我的本职工作是老师,再忙我也会花时间指导学生。院长只是一阵子,而老师是一辈子。在教学过程中,我认为比学术研究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先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培养学生以法律为信仰、以法律为标尺,做一个正直的法律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人,以严谨的精神塑造人,以师者爱心培育人。正是秉持着这样的理念,从教30年来,黄辉为国家司法机关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在他的带领下,福州大学法学院在打造“东南法学”特色学术品牌、建设东南地区高水平法学院路上高歌猛进。近年来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优势学科特色方面尤为突出,在全国环境法学界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从起草到评估
兢兢业业立良法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如何真正让国家法规在地方细化、落实,地方性法规尤为重要。在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的节点上,我省制定出台《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背后,是黄辉带领团队历经三年的打磨。电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单位、保养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单位、社会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现实中存在的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认定不清晰,电梯乘客伤亡赔偿纠纷“赔偿难、处理难”……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协调多方意见?如何保证法规制定符合现实发展需求?方方面面的问题,黄辉都得考虑到。

  在条例基础上,黄辉还带着团队针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编写了约5万字的条例释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民众更好地理解这部法规。而这只是黄辉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立法咨询专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黄辉参与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40多项立法草案起草、立法评估等工作,同时多次主持完成了福建省、福州市法规规章清理项目150多项,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地方落实。此外,由黄辉主持的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司法改革行政评估》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司法部好评。

积极建言献策
法治情怀服务社会

  忙碌之余,黄辉积极为法治化发展建言献策。《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升涉外法律软环境》一文,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颁发的“2015年省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特别奖”,直接促成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在福建成立,吸引更多外企到福建投资经商。
  与此同时,黄辉积极为全省多地机关单位开办讲座,为省市政府、立法、司法等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他多次抽时间到泉州泉港,为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难题建言献策。
  “忠诚镌刻于心,用担当扛起责任”。30年来,他本着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舍小家顾大家,毫无保留地付出,不计回报地奉献,为我省乃至国家法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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